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意向书》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意向终止的说明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华鹏”)2018年6月15日,公司公告《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根据公告,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3.7064%。同日,张德华、张刚与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意向书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终止(以最早为准):
(1)《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签署;
(2)本意向书签订满120日而各方未一致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意向书;
(3)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意向书。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积极论证、磋商。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的《告知函》,因为本意向书签订满120日,且张德华和张刚未同意再继续履行意向书,同时,目前尚未收到建投投资的回复。根据相关意向书中约定,终止此次合同,上述股份转让意向自动终止。
二、其他相关说明
意向书的终止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终止继续筹划向建投投资转让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