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共
63,237,77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6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
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 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 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1、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
(2)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1)2021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600 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2、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3,237,774 股。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相应的发行价
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1.85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1.86 元/股。
5、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9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944,375.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1,055,624.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光大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
字[2021]第 1077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2:00 止,光大
证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749,999,999.64 元。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78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2:00 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99.64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44,375.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055,624.4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3,237,774.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67,817,850.42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
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定价过程、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前期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有关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并且符合《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以及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86 元/股,发行股数为 63,237,77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9,999,999.64 元,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9 家,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 象名称 获配数 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王瑾 2,529,510 29,999,988.60 6
2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541,315 41,999,995.90 6
3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29,510 29,999,988.60 6
4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1,770,657 20,999,992.02 6
南传增盈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乐信
5 2,630,703 31,200,137.58 6
天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 司-时间
6 2,192,242 25,999,990.12 6
方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贝国浩 1,770,657 20,999,992.02 6
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66,947 84,999,991.42 6
9 张雨柏 1,854,974 21,999,991.64 6
10 UBS AG 1,770,657 20,999,992.02 6
11 李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