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爱普股份
股票代码:60302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25 号 B 区 4 幢 J4103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25 号 B 区 4 幢 J4103 室
股份变动性质: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爱普股份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爱普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63,237,774 股股票,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 5.25%被稀释至 4.38%。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爱普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9 名投资者发
行 63,237,774 股 A 股股票
本报告书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6941605699
法定代表人 朱忠兰
注册资本 1920 万元整
住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25 号 B 区 4 幢 J4103 室
成立日期 2009 年 08 月 31 日
经营期限 至 2049 年 08 月 30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
经营范围 营销策划,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零
部件的销售。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联系电话 66521226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朱忠兰 女 执行董事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 63,237,774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爱普股份的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63,237,77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公司总股本由320,000,000股增加至383,237,774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从5.25%被稀释至4.38%,减少0.8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股份 发行前持股情况 发行后持股情况 股份稀释
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减少比例
(股) (股)
上海馨宇 无限售
投资管理 流通股 16,800,000 5.25% 16,800,000 4.38% 0.87%
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变为 4.38%, 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不会使爱普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爱普股份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朱忠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 33
在地 号
股票简称 爱普股份 股票代码 60302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名称 ( 通 讯 地 925 号 B 区 4 幢 J4103 室
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数量变化 减少□ 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务人是否为 是□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合计持股数量:16,800,0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合计持股比例:5.2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变动后数量:16,800,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变动后比例:4.38%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