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扬州第二分厂
项目扩建工程、长春分厂新建工厂、重庆分厂扩建项目、巴西新建工厂项目、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用途: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5,189.4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到
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1-00052 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管理募集资金。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亚普巴西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巴西)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合计 56,845.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5,151.46 4,885.27
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 9,528.88 8,468.84
长春分厂新建工厂 15,281.00 15,123.48
重庆分厂扩建项目 7,562.19 5,577.44
巴西新建工厂项目 17,530.00 16,645.84
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6,144.59 6,144.59
合计 61,198.12 56,845.46
截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金额 61,198.12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56,845.46
加:利息收入 836.80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5,189.46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节约投资成本,科学、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且效益良好,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5,189.46 万元(包含
截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 836.8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亚普股份将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