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 24 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2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 OA 系统公告栏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3、2019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0年1月1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3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
9、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10、2020年8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2020年10月8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11、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完成回购并注销了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 股限制性股票。
1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
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14、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部分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完成回购并注销了 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9,667 股限制性股票。
15、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32,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514,104,833 股的 0.2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拟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2,000 股。
17、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
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18、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完成回购并注销了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2,000 股限制性股票。
19、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拟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800 股。
20、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
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1、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部分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完成回购并注销了 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800 股限制性股票。
22、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拟回购注销 24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301,767 股。
23、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
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4、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完成回购并注销了 2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1,767 股限制性股票。
25、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2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 5 人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
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对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 1 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予
以辞退,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等相关规定,或严重违纪,被予以辞退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对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2 股,其中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事项拟回购注销数26,002 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予以辞退事项拟回购注销数 9,000 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