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6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51000.00 万股的 0.9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郝建
股票代码 603013
股票简称 亚普股份
注册资本 51,000.0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 年5 月9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50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140719551F
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营或
经营范围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7,849,144,400.65 7,075,434,108.33 6,555,934,82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3,524,316.99 334,765,410.81 376,444,89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97,009,927.96 330,651,112.71 344,305,375.9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628,858.13 685,148,675.05 542,141,888.99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34,436,212.63 2,111,456,057.42 1,912,750,866.56
总资产 6,159,916,472.56 5,505,597,094.96 5,099,023,571.65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74 0.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74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1 0.74 0.77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1 16.54 19.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1.32 16.34 17.7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郝建 董事长
2 张海涛 副董事长
3 章廷兵 董事
4 姜林 董事
5 王炜 董事
6 赵伟宾 董事
7 周芬 独立董事
8 朱永锐 独立董事
9 姜涟 独立董事
10 李俊喜 监事会主席
11 翟俊 监事
12 钱晨光 职工监事
13 姜林 总经理
14 徐松俊 副总经理
15 崔龙峰 副总经理
16 刘亮 副总经理
17 朱磊 董事会秘书
18 王钦 财务负责人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6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1000.00 万股的 0.9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日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81 人,具体包括: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权益占 获授权益占公司股
量(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本总额比例
姜林 董事、总经理 9 1.96% 0.018%
徐松俊 副总经理 7.8 1.70% 0.015%
刘亮 副总经理 7.8 1.70% 0.015%
崔龙峰 副总经理 7.8 1.70% 0.015%
朱磊 董事会秘书 7.8 1.70% 0.015%
王钦 财务负责人 6.8 1.48% 0.013%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413 89.78% 0.810%
(不超过 275 人)
合计 460 100.00% 0.902%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控制在其两年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股权收益)的 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2 元。
(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60%: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本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