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656.00 万股的 2.36%,其中首次授予 1,39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656.00万股的 2.19%,预留 10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656.00 万股的 0.1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要介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或“创力集团”)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 889 号。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综合采掘机械设备、煤矿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矿用电气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并为客户提供煤矿综采、综掘工作面成套设备的选型和方案设计。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614,330,303.21 2,287,244,011.59 2,288,473,58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8,205,164.93 365,609,037.74 295,453,45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85,532,188.04 334,811,173.11 255,708,989.6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90,743,179.01 307,052,612.77 194,957,565.41
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873,600,880.00 2,915,684,368.77 2,608,604,332.32
产
总资产 6,059,289,879.33 5,798,208,828.56 5,421,412,777.3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7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57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45 0.53 0.4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13.24 10.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9.54 12.12 9.4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石良希 董事长
2 张世洪 董事,总经理
3 李英豪 董事,副总经理
4 耿卫东 董事,总工程师
5 娄娴婷 董事
6 周心权 独立董事
7 沃健 独立董事
8 钱明星 独立董事
9 施五影 监事会主席
10 陈建文 监事
11 马万林 职工监事
12 吴彦 副总经理
13 杜成刚 副总经理
14 朱民法 副总经理
15 鞠明礼 副总经理
16 李景林 副总经理
17 石勇 副总经理
18 常玉林 董秘
19 于云萍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63,656.00 万股的 2.36%,其中首次授予 1,392.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656.00 万股的 2.19%,预留 108.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656.00 万股的 0.1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20%。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股本的比
(万股) 总量的比 例
例
1 张世洪 中国 董事、总 240.00 16.00% 0.38%
经理
2 吴彦 中国 副总经理 96.00 6.40% 0.15%
3 石勇 中国 副总经理 96.00 6.40% 0.15%
4 于云萍 中国 财务总监 96.00 6.40% 0.15%
5 朱民法 中国 副总经理 64.00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