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一期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7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1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5年 8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5年9月 1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靳晓堂、靳国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5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9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7,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5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0.21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予以锁定。其中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日起24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日起36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9月18日,
至2016年9月18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情形。
(1)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2亿 (1)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职业[2016]1631
元; 号),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06,624,840.99
(2)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元;满足解锁条件。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 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6,434,289.63元、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4,110,416.88元。公司2012-2014年实现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值分别为
44,178,645.21、40,440,377.94元;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大
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为
正。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
“良好”或者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 2015年度,首次授予的73名激励对象考核“良
当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 好”及以上,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锁条件。
中被评为三级以下,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3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51,5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26%。
获授限制性 已解锁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 继续锁定的限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性股票的数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靳晓堂 总经理 50 0 25 25
徐鸿飞 财务总监 20 0 10 10
蔡向东 副总经理 5 0 2.5 2.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255.3 0 127.65 127.65
人员(70)人)
合计73人) 330.3 0 165.15 165.1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