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WaferLevelCSPCo.,Ltd.
(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2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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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即老股转让)。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归公
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317万股,
其中:新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6,317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267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1月16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第一大股东EIPAT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本次发行 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前股东所 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持股份的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新创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流通限制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及自愿锁
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定股份的
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
承诺: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出现发行人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则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如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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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股东厚睿咨询、豪正咨询、晶磊有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OmniH、英菲中新、泓融投资、德睿亨风、GilladGalor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段佳国、刘宏钧、钱小洁、王卓伟承诺:(1)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
息处理。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陆健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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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
书及其摘要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补充披露的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