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比例
达到 2%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3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宏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人民币 1 亿元至 3 亿元之间,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广州宏仁增持股份 9,144,683 股,
增持成交金额 5,585.53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0%。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宏仁累积增持股份 18,289,383 股,累积增持成交金
额 10,773.80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00%;本次增持后,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2,050,994 股,占总股本的
62.5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接到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州宏仁通知,广州宏仁按其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宏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3,761,611 股,占总股本的 60.56%。
2、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人民币 1 亿元至 3 亿元之间,增持所
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即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
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方(含其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广州宏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9,144,700 股,增持成交金额 5,188.27 万元,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0%(具体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26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宏
昌电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广州宏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9,144,683 股,增持成交金额 5,585.53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0%。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宏仁累积增持股份 18,289,383 股,累积增持成交金额10,773.80 万元,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00%。
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3,761,611股,占总股本的 60.56%。本次增持后,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2,050,994 股,占总股本的 62.56%。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主体广州宏仁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增持人广州宏仁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