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董事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仁宗现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董事林材波、李金发、阮吕艳、姚小义、马卓檀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14,41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3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38,707,937.10 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6,190,211.76元的50.80%)。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提名林瑞荣、江胜宗、刘焕章、林材波、李金发、林仁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林瑞荣: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江胜宗: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刘焕章: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林材波: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李金发: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林仁宗: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候选董事简历后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何贤波、黄颖聪、何志儒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何贤波: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黄颖聪: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何志儒: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后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9.88 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积担保金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报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批露的《宏昌电子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交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期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 2 亿 5 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其中敞口
额度 5,000 万元,非敞口额度 2 亿元),该额度为纯信用,无担保。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附:
候选董事简历
林瑞荣先生,男,1961 年 5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化工系毕业,自 1999 年 10 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业部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江胜宗先生,男,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业,自 2000 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焕章先生,男,1954 年 1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淡江大学化学系毕业,1998至今任宏仁企业集团副总裁,兼任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
林材波先生,男,1959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商硕士毕
业,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宏达国际电子 HTC 处长,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宸鸿光电 TPK 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宏仁企业集团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
李金发先生,男,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成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毕业,1992 年至 2016 年任台湾必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宏仁企业集团执行副总裁。
林仁宗先生,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业,自 1998 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何贤波先生,男,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电子科技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双学士,曾任深圳粤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经理,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等职,现任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黄颖聪先生,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澳洲莫道大学( MurdochUniversity)硕士研究生。曾任白天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华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志儒先生,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东吴大学会计学研究所硕士。曾任安侯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任,儒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稽核室主任,安侯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副理,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协理、执业会计师,致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宇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现任睿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