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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中金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公告日期:2024-06-29

中金公司:中金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PDF查看PDF原文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中 國 國 際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5年6月3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15年7月2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次修订 ;2015年10月16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次修订 ;2016年6月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第3次修订 ;
2016年12月29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4次修订 ;2017年6月12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次修订 ;
2017年9月2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6次修订;2018年5月1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次修订 ;
2019年10月16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8次修订 ;2019年12月3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9次修订 ;2020年2月2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0次修订 ;2020年4月14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1次修订 ;2021年5月1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2次修订 ;
2022年6月23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3次修订 ;
2023年6月3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4次修订 ;
2024年6月28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5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宗旨 ......   6

第三章  股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9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11

    第四节  股权管理事务 ......   12

    第五节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   14

    第六节  股票和股东名册 ......   15

第四章  党的组织......   18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20

    第一节  股东......   2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25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2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2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3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34

    第七节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40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43

    第一节  董事......   43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47

    第三节  董事会......   49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53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   56

第七章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   57

第八章  合规管理......   59


第九章  经营风险管理......   61

第十章  监事会......   62

    第一节  监事......   62

    第二节  监事会......   63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6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6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7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70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 ......   71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7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7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74

第十四章  章程修改......   76

第十五章  附则......   7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规章规定(以下合称“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的前身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5年设立的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原有股东采取发起设 立的方式,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5年6月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25909986U。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 : 中金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英文简称 : CICC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邮政编码 :100004

    电话 :(+86-10) 6505 1166

    传真 :(+86-10) 6505 115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7,256,868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具有约束力 ;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管理委员会成员、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以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宗旨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秉承“以人为本、以国为怀、植根中国、融通世
界”的初心使命,致力于成为享誉全球、创新驱动的国际领先投资银行。将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守专业主义精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创造长期价值。

    第十二条  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并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 :证券业
务 ;外汇业务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私募投
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金融信息技术支持服务等有权机关批准或者法律、法规允许从事的业务。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体系,树立廉洁理念,厚植廉洁
文化,明确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落实廉洁从业风险防控要求,强化廉洁从业行为监督,构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防范各类输送不当利益或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遵循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在
开展业务及相关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一切适用的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 ;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同意注册或
履行相关程序,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九条  经履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相关程序,
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外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人 ;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除前述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第二十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经
履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相关程序并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称为境内上市股份。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经履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相关程序并发行,并经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称为境外上市股份。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国家外汇主管机构认可的,可以用来向公司缴付股款的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定货币。

    公司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和境外上市股份股东在以股利或其他形式所作的任何分派中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一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向
发起人发行166,747.30万股,占公司当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00% ,发起人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股本。变更公司形式后,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66,747.30万股,各发起人的名称、出资及持股情况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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