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中国重工控股股东中船重工计划自2018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1-5亿元人民币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完成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6
日,中船重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10,72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0%,增持均价为4.137元/股,对
应增持金额为458,070,980.34元。自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
间,中船重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2,21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1%。
综上,中船重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2,93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81%,增持比例合计已达到1%,合计增持金额为957,106,994.77元。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通知,2018年10
月12日至2018年12月6日,中船重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0,72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0%,增持均价为4.137元/股,对应增持金额为458,070,980.34元,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2018年8月8日至今,
中船重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93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1%,增持比例合计已达到1%,合计增持金额为957,106,994.77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中船重工。
2、增持原因及目的
中船重工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计划对公司实施增持。
3、增持股份的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4、增持数量及金额
拟继续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
5、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中船重工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公告之日(2018年10月12日)起6个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中船重工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则要求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8-035),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本次增持计划前十二个月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8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1-5亿元人民币。自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间,中船重工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22,21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1%,增持均价为4.083元/股,累计增持金额499,036,014.43元,上述增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相关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6日,中船重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0,72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40%,增持均价为4.137元/股,对应增持金额为458,070,980.34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在本次增持计划之前,自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10月11日期间,中船重工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2,210,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1%。
综上,自2018年8月8日起,中船重工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2,93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1%,增持比例合计已达到1%,合计增持金额为
957,106,994.77元。
2、本次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船重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42,787,494股,占比34.72%;中船重工及其11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4,317,081,252股,占比62.5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船重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3,517,192股,占比35.20%;中船重工及其11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14,427,810,950股,占比63.06%。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