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满后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86,416,094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3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756,889,989.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4,882.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 87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承诺投入 公司累计
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石碌铁矿-120m~-360m 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45,617.34 8.85
2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28,987.17 583.30
合计 74,604.51 592.15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会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四)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四、风险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51,803.67 1,110,924.88
负债总额 345,741.47 436,280.94
净资产额 506,062.20 674,643.94
2020 年度(1-12 月) 2021 年度(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9,657.85 49,819.00
流量净额
注:2020 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1 年三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94,567.59 万元,本次委托
理财金额为 5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6.97%。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联合保荐机构对海南矿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