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0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 A 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 1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2 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募集说明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发行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日报》。现将本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为 63,798,000 股,发行价格为 31.21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991,135,580.00 元(含发行费用)。
2、 本次发行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网上发行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 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约为 20%:8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00 股,申购上限为 1,300 万股。网下向机构
投资者配售每个产品申购下限为 10 万股,超过 10 万股的部分必须为 10 万股的
优先认购权部分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4、 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当原 A 股股东和网
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 本次增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网下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发行人 A 股股票“玲珑轮胎”将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连续停牌,并将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复牌交易。
6、 2020 年 11 月 25 日(T+3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
券日报》上刊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网上及网下申购情况、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获配网下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数量、应退还的多余申购定金(如有)等。
7、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规定
本次发行将向玲珑轮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309,714,41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9,192,951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300,521,461 股,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049055 的比例行使优
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63,797,079 股,约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99.999%。公司无限售 A 股股本为 1,297,160,81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9,192,951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无限售 A 股股本为 1,287,967,861 股,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3,181,263 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通过网上专用配售代码“760966”、
配售简称“玲珑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行使优先认购权。
原 A 股股东通过网上配售代码进行申购的数量最低为 1 股,最高不得超过
其可优先认购的股数(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该申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的“玲珑配售”可配股份余额。
欲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应在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9:00-15:00 期间,将认购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情况如下:
邮箱地址:ECM@essence.com.cn
邮件标题:玲珑轮胎限售股东+投资者全称
1)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附件请勿压缩,以一封邮件发送):
①《网下优先认购表》(见附件一)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名)
③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
字/章的无须提供)
邮件收悉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1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打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电话确认:010-83321320。
2) 《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 文件可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business/investment/info(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 Chrome 浏览器)。
3)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安信证券指定电子邮箱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指定收款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注明投资者沪市证券账户号码,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填写:B123456789。请勿填写证券账户号码以外的任何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420150110005253241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5584000021
联系电话: 021-35082095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还有剩余,
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T+3 日)通知收款银行将余
额部分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原 A 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 2020 年
11 月 18 日(T-2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公告》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上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三、除优先认购权部分外的申购规定
除原 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外,原 A 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按
下述规定参与网上和网下申购。
1、网上申购部分
网上申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966”,申购简称为“玲珑增发”。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 1,300 万股,超出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为无效申购。
参与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应按申购价格和股数缴纳足额申购资金,申购款=申购股数×31.21 元/股。
网上申购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增发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并须在网
上申购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15:00 前(含 T 日)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足
额存入申购资金。
2、网下申购部分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数量限制规则为:
每个产品申购下限为 10 万股,超过 10 万股的部分必须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申
购上限为 5,300 万股。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
15:00 前,将全套申购文件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具体情况如下:
邮箱地址:ECM@essence.com.cn
传真号码:021-35082500、021-35082530
邮件标题:玲珑增发+机构投资者全称
《网下申购表》Excel 文件可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business/investment/info(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Chrome 浏览器)。全套申购文件包括(选择邮件方式提交申购文件的请以一封邮件发送):
① 《网下申购表》(附件二)Excel 表(通过传真方式申购无需提供)
② 《网下申购表》(附件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复印件
③ 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复印件(《网下申购表》由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
⑥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不
超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保险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
提交。
确认及查询:
邮件收悉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准,若在发送邮件 20 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
动 回 复 , 请 拨 打 电 话 : 021-35082705 、 021-35082183 、 010-83321320 、
0755-82558302。
传真申购咨询及确认电话:021-35082705、021-3508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