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LINGLONGTYRECO.,LTD.
(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其中
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
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应当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的规定,发行价格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公司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
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符合条件的原股东公开发售
老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及关联股东英诚贸易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玲珑轮
胎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的股份,如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形式取得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 的股份,以下简称“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定的承诺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1-1-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
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玲珑集团、英诚贸易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
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
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
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玲珑集团、英
诚贸易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公司所有,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玲珑集
团、英诚贸易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玲珑集团、英诚贸易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成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包括派生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且在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机茂有限、颖名有限、中基兰德、丰
隆集团、宏时投资、开元投资、智诚东源、元风创投、
亿和创投、坤元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