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部份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转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COSCO SHIPPING Holdings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19)
(1)建议选举执行董事
(2)建议授予回购A股的一般授权
(3)建议授予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
(4)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及
(5)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本封面页所用词汇与本通函「释义」一节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4至9页。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及中国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5页。紧随A股类别股东大会(於同日相同地点紧随临时股东大会後举行)结束後於同日相同地点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HCM-1页至HCM-5页。
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或H股类别股东大会,务请按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该表格。代表委任表格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於临时股东大会及╱或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或H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作为我们为预防及控制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传播及保障股东健康与安全所采取的防控措施的一部分,本公司鼓励股东考虑委任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主席作为其代表以按照股东的指示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案投票,代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 仅供识别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目 录
页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预防措施 ...... ii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 - 说明函件 ...... I-1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EGM-1
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HCM-1
– i –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及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的 预 防 措 施
保障本公司的股东、员工及其他持份者的健康对我们至为重要。鉴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本公司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在香港的会场实施下列预防措施以保障出席股东、员工及其他持份者免受感染的风险:
(i) 每位出席的股东、委任代表或其他出席者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
大会会场入口必须量度体温。任何体温超过摄氏37.3度的人士将不获批准
进入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场或被要求离开临时股东大会及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场;
(ii) 每位出席者需於整个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举行期间在临时股
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场内佩戴外科口罩;
(iii) 本公司将於座位安排上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本公司可根据香港政府的规
定,限制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
(iv)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将不会供应或派发任何茶点或饮料,及
不会派发礼品;及
(v) 每位出席人士将被要求填写健康申报表,并被查询是否(a)曾於紧接临时
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前过去14天内曾到访香港以外地区;及(b)於
紧接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前的14天内有任何发烧或咳嗽的症
状;及(c)现受到香港政府规定须接受检疫的人士等。任何人士如於任何一
项 回 答「 是 」, 将 不 获 批 准 进 入 或 被 要 求 离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及 H 股 类 别 股
东大会会场。
– ii –
释 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A股类别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
三)举行的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
批准(其中包括)授予A股回购授权及H股回购
授权
「A股回购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的一般授权,数目为
不超过建议相关决议案於临时股东大会、A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已发行A股数目的10%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经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类别股东大会」 指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统称
「本公司」 指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股份代号:1919)及其A股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919)
「公司法」 指 中国公司法
「中央证券」 指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过户
登记处
「中远海运」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一家国有
企业,并为间接控股股东
释 义
「中远海运一致行动集团」 指 中远海运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
三)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批准
(其中包括)选举执行董事、授予A股回购授权
及H股回购授权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
「H股类别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
三)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
批 准( 其 中 包 括 )授 予 A 股 回 购 授 权 及H股回购
授权
「H股回购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的一般授权,数目为
不超过建议相关决议案於临时股东大会、A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已发行H股数目的10%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
定当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後实际可行日期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元,中国法定货币
释 义
「证券法」 指 中国证券法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