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发行方式,请参与网
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本次拟发行14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本次拟
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0.10元。
重要提示
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紫金矿业”)首次公
开发行140,000 万股(每股面值0.10 元)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17 号文核准。紫金
矿业的股票代码为“6018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
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6.88 元/股-7.13 元/股(含下限和上限)。
4、本次发行数量为140,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4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发行股份9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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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名单中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申购。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 年4 月11 日(初步
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
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 年4 月15 日(T-1 日)及2008 年4 月16 日
(T 日)每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
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作无效。
询价对象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可以多次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撤销或者修改。每个
配售对象多次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超过42,000 万股。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提前、全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
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08 年4 月16 日(T 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结算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
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
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8、本次公告仅适用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部分,有关网上发
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8 年4 月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 年4 月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紫金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紫金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
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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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证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本公告所附的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管理的配售对象(且该配售对象已于4 月11 日中午12:00
前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在结算公司登记系统内有
效,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
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限和下限)、申购
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08 年4 月16 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
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
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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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0.10 元。
(二) 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140,000 万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4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发行股份9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证
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 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6.88 元/股-7.13 元/股(含下限和上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35.48 倍至36.7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
股数计算)。
2、39.26 倍至40.6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
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40,000 万股计算)。
(四) 发行价格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
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 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
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
年4 月18 日(T+2 日)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
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 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
公告》”)中公布。
(五)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情况于2008 年4 月17 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发行和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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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 年4 月18 日(T+2 日)刊登的《定价、网下
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
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
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
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7,000 万
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
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2008年4月7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6 2008年4月8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 2008年4月11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2008年4月14日
确定价格区间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8年4月1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
行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 2008年4月16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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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2008年4月17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2 2008年4月18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2008年4月21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
询价机构、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保荐人
(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询价机构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
成的问题,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本次发行,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
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请见附件。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锁定3 个月。
(二)网下申购
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