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angho Curtain Wall Co., Ltd.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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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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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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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中的释义适用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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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持股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载望先生承诺: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
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
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河源承诺:“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股东江河汇众承诺:“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江河汇众应向江河幕墙申报所持有的江河幕墙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江河汇
众由江河幕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控股期间,江河汇众
所持有的江河幕墙股份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有江河幕墙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4、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通过江河汇众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未来江河幕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人通过江
河汇众间接持有的江河幕墙的股份自江河幕墙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转让。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江
河汇众间接持有的江河幕墙的股份不超过该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
离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通过江河汇众间接持有的江河幕墙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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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6,222.97
万元、166,204.39 万元、231,871.55 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69%、
39.67%、44.74%。2010 年末,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2,725.58 万元,占应
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35.68%。
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模式有关。本公司主
要承接大型建筑幕墙工程,从事工程施工业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规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已完工工程产值确
认应收账款。幕墙工程的结算模式如下:1)项目中标后,多数项目通常有 5%-10%
的工程预付款,但近年来随着 EPC 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下同)逐步流行,国内外无预付款的工程项目有所增多;2)工程施工过程中,
工程进度款通常按月(或按工程节点)已完工工程产值 60%-80%的比例支付,
付款审批周期通常为 1-3 个月时间,从而导致施工过程中未到付款期的应收账款
比例及金额较大;3)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款通常付至已完工工程产值的
80%-85%,竣工验收通常需要 3-6 个月时间;工程决算后工程款通常付至 95%,
工程决算通常需要 6-12 个月时间;最后 5%通常留作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
期满后支付,保修期通常为 1-3 年;从而导致验收决算期间的应收账款及质保期
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及金额较大。本公司定位于高端市场,客户主要为政府机关或
大型企事业单位,承接的项目工程体量较大,施工周期较长(通常为 6-24 个月),
工程验收和决算时间较长。受上述行业结算模式和本公司项目施工周期及工程验
收、决算、质保时间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1 年以上应收账款比
重较高。
本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不断增加,主要受行业结算模式以及宏观经营环境、
公司承接项目平均体量及总量不断增加的影响,具体原因如下:1)受宏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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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近年来 EPC 承包模式逐步流行的影响,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有所下降;2)
近几年公司承接的海外项目及中国大陆的大型项目逐年增多,此类项目的施工周
期、竣工验收及决算时间、回款审批时间通常较长;3)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
余额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
公司应收账款中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是指项目累计回
款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比例的应收账款金额(包括逾期应收质保金部分),主要
为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在施工程进度款、已完工未决算工程及已完工决算工程结算
款和逾期质保金。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本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
分别为 35,857.48 万元、47,167.02 万元、57,750.27 万元,占当年末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28.41%、28.38%、24.91%;其中,账龄 3 年以内的逾期应收账款
余额分别为 31,852.45 万元、43,310.82 万元、51,278.84 万元,占当年末逾期应收
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83%、91.82%、88.79%。
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质保金金额较大。应收质保金是按工程决算额或已完工
工程产值一定比例计提的质量保证金,包括尚未竣工验收并进入质保期的项目按
合同约定比例预留的质保金。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本公司应收质
保金余额分别为 40,361.42 万元、52,727.68 万元、77,680.94 万元,占当年末应收
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98%、31.72%、33.50%;其中,逾期应收质保金余额
分别为 2,244.23 万元、5,260.80 万元、6,519.21 万元,占当年末应收质保金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5.56%、9.98%、8.39%,占当年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8%、
3.17%、2.81%。
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大,尽管逾期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3 年以
内,本公司客户为政府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客户的资信状况较好,且
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采取积极的收款措施,但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
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则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二)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在中国港澳及中东、东南亚、澳大利亚、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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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等海外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海外业务通常采用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货
币结算,其中:中东、中国港澳地区的货币与美元基本挂钩,受人民币对美元升
值的影响较大,存在汇兑损失风险;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及印度等地货币
不与美元直接或全面挂钩,受美元汇率的影响较小,目前人民币对上述货币持平
或有所贬值。报告期内本公司来源于海外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从 2008 年的
77,277.31 万元增加到 2010 年的 198,452.95 万元,增长比例为 156.81%。2010 年
来自海外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8.30%,由于报告
期内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本公司海外业务中结算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工程项目
存在汇率风险。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单边快速上升的局面有所放
缓,但 2010 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再次出现明显上升趋势。未来如果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趋势加大,则本公司将面临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尽管公司采取多种方式规避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风险,但长期看美元仍然
是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是不可避免的,公司仍将面临着一定
的汇率波动风险。
(三)海外业务经营风险
本公司在深耕本土市场同时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自 2006 年末开始开拓海
外市场,截至目前本公司已经在阿联酋、卡塔尔、沙特、科威特、澳门、香港、
新加坡、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加拿大、美国等地承接工程,并已
进入巴西、智利、俄罗斯等地开拓市场。经过多年开拓,公司海外市场份额不断
上升,2010 年海外业务收入为 198,452.95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8.30%,海外中标额为 385,572.12 万元,占中标总额 45.18%。尽管国内市场容
量巨大,但是随着本公司国际化业务的不断推进,公司海外业务比重仍将有所上
升。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国家或地区的不断增多,以及公司海外业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