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19-04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约定采购量合计66,000万片,双方按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18.22亿元(不含税),占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约9.45%,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长单采购合同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为根据单晶硅片-180um 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的测算,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采取单价月议的定价方式,且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正泰”)、浙江
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民泰”)(以下合称“甲方”)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
基股份”或“乙方”)于 2019 年 9 月 9 日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根据 PV InfoLink 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单晶硅片
-180um3.12 元/片),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 18.22 亿元(不含税),占公司 2018 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成本约 9.45%,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2月14日
3、注册资本:279,078.2839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5、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6、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股东情况:李振国、李喜燕合计持股比例19.58%,为隆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合计持股比例为30.13%。
8、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隆基股份的资产总额为516.16亿元,净资产为224.31亿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1.11亿元,净利润21.32亿元。隆基股份为单晶硅片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标的
单晶硅片。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采购数量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合计采购单晶硅片数量66,000万片,每月具体确认量以采购订单实际签订数量为准。
(二)合同金额
在本长单采购合同下,甲乙双方应在当月协商确定次月产品单价并签订次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实际合同金额以每月补充协议确定的数量和单价为准)。
(三)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货款),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账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四)履行期限
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量或供货量,若因一方原因导致采购量或供货量不足,则需对于不足的量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因任何一方违约或先期违约等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质量异议处理,导致甲方采购数量低于合同约定最小采购量时,质量异议部分不构成甲方未足量采购导致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约定数量采购或供应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免责。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即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采取价格月议的定价方式,若根据PV InfoLink于2019年9月4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单晶硅片-180um3.12元/片),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18.22亿元(不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约9.45%。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供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为根据单晶硅片-180um 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的测算,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采取单价月议的定价方式,且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上述预估合同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