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21-00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对方采购单晶硅片 8.8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预估采购金额三年总计约40.59 亿元(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之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至 2023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单价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长单合同 2021 年条款已达成一致,但 2022 年至 2023 年,合同核心条款需于前一
年年底重新商议,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4、合同预估总金额是根据单晶硅片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为依据进行的测算,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合同预估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
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需要,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或“甲方”)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签订了单晶硅片采购合同。
根据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测算,预估本采购合同总金额约为 40.59
亿元(含税),具体如下:
时间 采购数量 预计金额(含税)
2021 年 2.1 亿片 7.48 亿元
2022 年 3.36 亿片 15.76 亿元
2023 年 3.36 亿片 17.35 亿元
合计 8.82 亿片 40.59 亿元
以上合同总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18.96%,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6.32%(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采购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单晶硅片。
(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0 日
3、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杨昊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园区南路 1 号
6、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
7、股东情况:弘元新材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机数控的资产总额 27.63 亿元,净资产为
17.08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8.06 亿元,净利润 1.85 亿元。弘元新材和上机数控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预计 2021 年采购不低于 2.1 亿片,
2022 年采购 3.36 亿片,2023 年采购 3.36 亿片。参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的价格及排产
计划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三年总计 40.59 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每个月月底之前签订次月补充协议,次月支付完毕相应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其中 2021 年条款已达成一致。2022 年至 2023 年,合同核心条款需
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货款的,乙方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责任,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责任。
2、若甲乙双方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数量范围,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调整。若协商不成功,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未达到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要求部分的违约金。
3、如乙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货物,经双方确认确属甲方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
商,如无法达成解除合同意见的,则本合同剩余有效期作为缓冲期,在缓冲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尽一切手段排除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使合同继续有效进行;如缓冲期届满,仍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则不能履行合同一方视为根本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守约方进行赔付。
5、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长单采购合同采取价格月议的定价方式,根据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的单晶
硅片均价测算,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为 40.59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18.96%,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约 6.32%。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供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合同采购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月议,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和供方生产能力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本长单合同 2021 年条款已达成一致,但 2022 年至 2023 年,合同核心条款需于
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合同预估总金额是根据单晶硅片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为依据进行的测算,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合同预估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