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7-03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与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股本2,134,469,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0日,除
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6月21日,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对外披露
的《正泰电器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编号:临2017-030)。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刘时祯先生于近日不幸因病去世,其本应获得授予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法授
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和激励对象变化事宜,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现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由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条款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本次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前,每份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3.24元。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3.24—0.30=12.94(元/股)
即经本次调整后,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94元。
截至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增值权已行权完毕。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7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由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实施。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即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0.59—0.30=10.29(元/股)
即调整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59,经本次调整后,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授予价格为10.29元。
因激励对象刘时祯于近日不幸因病去世,其本应获得授予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法授
予,因此本次授予人数由258人调整为25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8.94万股调整为
1,678.94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