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0-01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本公司”)与乐清市土地储备
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于2010 年5 月25 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硐桥村C-23 地块,面积为17 亩,由于乐清市政
府规划的需要,公司同意该地块由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
二、交易对方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2、住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东路170 号
3、法定代表人:叶先慈
4、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土地收购和储备,为乐清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
地集约化利用提供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地块原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7 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力,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没有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收购地块状况:《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乐政国用(2010)第59-2785 号。
位置坐落于北白象镇硐桥村C-23 地块,面积为17 亩,原用途为工业用地,其四至具体以乐
政国用(2010)第59-278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附图为准。
2、土地转让价格:经公司与储备中心协商,同意该宗土地按原出让合同的出让单价进
行转让,总价确定为人民币贰佰柒拾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2,793,120 元),将在土地公
开出让成交之日起45 天内交付给公司。
五、出售资产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市政规划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发[2007]277 号文件
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之规定,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本公司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2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系按2007 年本公司受让该宗地的原出让合同的出让单价计算
得出,公司受让该宗土地时的出让金价款系以自有资金缴纳,因此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将不
会对公司当期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转让的土地为公司年产6000 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118.47 亩建设用地的配套
用地部分,转让该土地后,年产6000 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用地将调整为101.47 亩,以上
调整对于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额及财务测算均不产生影响,该项目目前进展顺
利。
六、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