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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65:福莱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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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04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资金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本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 448,977,988.1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7.57%。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628,783,787.63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71,498,436.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149,843.61元后,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 244,348,592.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744,901,445.14 元,扣除 2020 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
127,049,000.00 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62,201,037.65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
定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数
2,146,193,254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
税),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21,928,988.10 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20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7.57%。公司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 , 上 市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628,783,787.6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62,201,037.65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48,977,988.1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光伏玻璃是光伏组件制造的必要原材料,需求情况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关系密切。在光伏组件的装机量方面,全球光伏组件年装机量的复合增长率持续快速
增长。根据统计,光伏组件年新增装机量已从 2010 年的 18.3GW 快速上涨至 2020
年的 130GW。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 2025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保守估计为 270GW,乐观估计为 330GW。

  此外,随着双玻组件逐步替代单玻光伏组件,对光伏玻璃的需求将起到进一步的带动作用。双玻组件具有相比单玻组件发电量更高、生命周期更长、耐候性、耐磨性、耐腐蚀性更强等优势,目前市场占比正在快速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相关数据统计及预测,2018 年双玻组件的市场占有率仅为 10%,2019 年的双玻渗透率已上升为 14%。

  受到光伏电站装机量的持续增长及双玻组件的快速渗透的影响,未来光伏玻璃行业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近年,公司为满足大尺寸、薄片化光伏玻璃市场需求,公司在越南新建了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1000 吨的光伏玻璃窑炉,在安徽凤阳新建了四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1200 吨的光伏玻璃熔窑。目前越南的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 1000 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相继在 2020 年第四季度和 2021 年第一季度点火并投入运营,安徽凤阳四座中的一座日熔化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熔窑也于2021年第一季度点火并投入运营。

  此外,公司抓住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借助大窑炉成本优势,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在安徽风阳新建五座日熔化量均为 1200 吨的光伏玻璃熔窑。

  为了保证上述在建和新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预计 2020 年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0%、17%和 16%,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和未来新项目资金储备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 2020 年年
度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和 2021 年全年经营业务预测做出的客观判断,既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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