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10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 HONG LEONG BANK BERHAD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何维忠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