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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00:中国交建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601800:中国交建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人士经征询公司各位董事意见后作出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2017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
月。2017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并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172419 号《接收凭证》,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取得
中国证监会 172419 号《受理通知书》。


  2018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17241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 年 2 月 8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8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18 年 6 月 20 日,本
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延期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

  2019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
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
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二、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等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相关人士(执行董事、董事长刘起涛先生和/或执行董事、总裁宋海良先生和/或财务总监朱宏标先生)
行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 年 6 月 4 日,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征询公司各位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人士作出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产融战略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目前公司各板块业务运营正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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