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727 证券简称 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0-0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上
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起厂”)100%股权转让给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
● 关联董事表决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张素心先生回避表决。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调整,转让上起厂100%股权后,
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风电、核电产业,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产
业的发展。2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 年2 月3 日与电气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所持有的上起厂100%股权转让给电气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
为300,085,923.86 元。
由于电气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公司
的关联交易。
2010 年2 月3 日,公司第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黄迪南先生及张素心先生
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 号
注册资本:4,730,680,000 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营业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
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
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3
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经审计,截止2008 年末,电气总公司总资产12,557,449 万元,
负债总额9,194,042 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3,363,407 万
元;2008 年度,电气总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19,148 万元,营
业利润294,855 万元,净利润282,430 万元。
至上述关联交易公告日止12 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关
联人的关联交易标的金额小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 年,注册地址:上海
市杨浦区民星路191 号,注册资本:3881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经营范围:起重运输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
技术咨询和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经审计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0 月31 日
资产总额 94,365 100,621
负债总额 71,076 86,615
应收帐款 24,817 30,231
净资产 23,289 14,0054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度 2009 年1-10 月
营业收入 54,600 38,804
营业利润 -5,778 -8,521
净利润 -4,371 -9,284
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
评报字【2009】第343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0 年10 月31
日,上起厂的账面净资产为14,005.39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30,008.60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上起厂的股权转让价格
是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报字(2009)第343 号《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出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 10 月 31 日。
转让方将其持有上起厂的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00,085,923.86 元;
2、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基准日为2009 年
10 月31 日。自交易基准日期至本协议项下的目标股权转让完成这一
期间内目标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3、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
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
4、因本协议项下拟议的目标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收或审批
机关/登记机关征收的费用,应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各承担50%。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
况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调整,转让上起厂100%股权后,
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风电、核电产业,进一步加快公司新能源产
业的发展,上起厂的股权转让预计将为公司带来16,003.6 万元的股
权转让收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森第先生、张惠彬先生、李怀靖先生就上述关联
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依据公平合
理,没有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二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09】第343
号《资产评估报告》;
3、上起厂股权转让协议。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