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7-0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经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
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088,731,200股(含
1,088,731,2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其中,募
集资金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经纪业务相关规划及实施条件,经审慎考虑,拟调减其他营运资金安排,投入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5.1亿元。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1亿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易先生、副总裁姜健先生、财务负责人舒本娥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条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间、募集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根据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的相关内容,并对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规模、以及其他营运资金投入规模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更新了与进展相关的个别表述。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