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二〇一〇年一月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
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cninfo.com.cn 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
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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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
行情下跌,证券公司的承销、自营、经纪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
水平可能大幅度下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
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存在
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发行前股东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等机构的监管规定对所持股份做出的锁定承诺期限如下表所示,股东均承诺在
以下的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实际锁定期限视发行时间按照孰长原则执行。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本次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应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股 东 名 称
按照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
要求承诺的锁定期限
按照上海交易所、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承诺的锁定期
限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申报前三年内有增持行为的股东:
(1)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4)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自持股之日起六十个月内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申报前三年内无增持行为的股东:
(6)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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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
份有限公司
(9)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2009 年7 月30 日,本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增的25 家股东
(1)常熟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
(6)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7)国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徐州市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
(10)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11)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中山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15)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6)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吉化集团公司
(21)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沈阳公司
(24)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25)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持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其 他
发行前一年受让原其他股东股份的新股
东:
(1)上海星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持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申报前三年内有增资行为的股东:
(2)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自持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申报前三年内无增资行为的股东: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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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6)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8)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9)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
公司
(11)上海梅山矿业有限公司
(12)江苏金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持股之日指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股东受让股份出具无异议函的日期
三、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9 年上半年度实现的利润
不分配;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
润全部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上述风险
的描述。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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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78,456.1275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01%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2 月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在价格区间内向询
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
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2009 年度本公司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89 ]元(本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本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
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请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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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额
[ ]元和[ ]元(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
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净额则根据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万元,其中包括承销费用[ ]万元,
保荐费用[ ]万元,审计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 ]万元,股票登记费[ ]万元、询价及路演推介
费用[ ]万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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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文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HUATAI SECURITIES CO., LTD.
住 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481,543.8725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设立日期: 2007 年12 月7 日
邮政编码: 210002
电 话: 0086-25-84457777
传 真: 0086-25-84579778
互联网址: http://www.htsc.com.cn
电子邮箱: webmaster@mail.htsc.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原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此次变更已经原有限公司2007 年11 月5 日召开的200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11 号”《关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行人以2007 年9 月30 日为原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天衡审字(2007) 第915 号” 《审计报告》确定的净资产
6,828,731,209.19 元为依据,江苏国信等22 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