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0397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0%,低于30%,
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特点和机遇、公司发展阶段和
经营模式,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
资金需求,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239,365,377.14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952,165,377.1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7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299,035,024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152,999,901股,即以15,146,035,12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2,206,356.49元(含税)。
2019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2,99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88,277,794.16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90,484,150.65元,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390,484,150.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受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节能减排等因素影响,水电、火电等公司传统市场业务需求大幅下滑,面对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内部结构调整等多重压力,公司将结合自身 “懂水熟电,擅规划设计,长施工建造,能投资运营”全方位优势,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产运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业务结构调整及公司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
护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实施;PPP项目投资已开始理性回归,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新能源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项目将成为未来全球电力工程市场的新热点;国际建筑市场虽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但部分地区仍有巨大建设需求;“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也将创造更多的国际市场需求。国内外市场仍蕴藏着新的机遇,为此,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开拓国内外市场。
公司此次延续了近年来稳定的20%分红比例,是充分考虑了公司近期和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公司通过充分利用留存收益进一步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争取到更多、更好的商业机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对股东长期稳定的高质量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而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