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8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拟在境外直接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 2 亿美元(含 2 亿美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期),可分期发行,最终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种类:境外高级债券
5.发行币种:美元
6.发行规则:S 规则
7.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公募或私募等)、评级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方法、具体配售安排、本次境外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托协议、代理协议、债券上市文件等),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上市事宜;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实施;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止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