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9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98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潘树启先生、张建国先生、王良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延河先生、王新义先生、赵运通先生、康国峰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扩大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地市场占有率,高效循环利用低成本资金,增加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本次融
资租赁业务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099 号公告)
三、关于获得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
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豫财建〔2021〕86 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省级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21〕98 号),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收到 2021 年煤矿安全改造财政拨款共计 6810 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5093 万元、省级资金 1717 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1-100 号公告)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