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
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
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当网下
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
配售。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6 日(T-1 日)及 2012 年 6 月 27 日(T 日)
的 9:30-15:00。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19.97 倍(截至 2012 年 6 月 21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
次发行价格 4.67 元/股对应的 2011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16.19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413,110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4.67 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319,895 万元,低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
金额,但仍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
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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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信重工”)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是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 5 月 18 日修订)和《关于进一步深
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2] 10 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实施后的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在定价机制、网上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票
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8,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63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
票简称为“中信重工”,股票代码为“6016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
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采用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询价对象配售包括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
售”)和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
为联席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本次发行中:
(1)向询价对象配售初始发行不超过 37,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54.02%,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 12,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7.52%,实际战
略配售数量小于 12,000 万股的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下初始发行不超过 25,000 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36.50%;
(2)网上初始发行不超过 31,5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45.98%。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7 元/股。
5、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须按照联席主承销商发出的《中信重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战略投资者申购缴款通知》的规定及时、足额交
付其承诺认购的金额。
6、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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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效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即申报价格≥4.67 元的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可以
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如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全部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67 元/股),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战略投资者不参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
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8、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6 日(T-1 日)至 2012 年 6 月 27 日(T
日)的 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在网下申购时,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4.67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
询价阶段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有关网下申购与发行程
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9、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资金
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T 日)15:00,到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
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三、(三)
申购款项的缴付”。
10、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和战略配售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2 年 6 月 29 日(T+2 日)的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具体安排请参
见本公告中的“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
自本次发行网上资金申购和网下询价配售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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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公告仅适用于中信重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战略配售和网下发行部分。
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1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
真阅读 2012 年 6 月 26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
14、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2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信重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
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
投资者认股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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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 2012 年 6 月 29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发
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 5 月
18 日修订)和《指导意见》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
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
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自主
推荐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
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除
外:
1、与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
2、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
者;
3、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