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〇二〇年八月
长城军工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城军工 60160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兆忠 侯峻
电话 0551-64687915 0551-64687915
办公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63号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63号
电子信箱 ahccjg@ahccjg.com.cn ahccjg@ahccjg.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635,186,310.15 3,654,202,057.08 -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29,311,430.04 2,310,824,068.93 0.8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760,157.33 16,790,256.80 -1,027.68
营业收入 543,750,063.00 534,005,997.19 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38,991.87 11,559,526.19 1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183,372.70 6,436,437.17 -35.00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0.52 增加0.0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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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6,81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数量 条件的股份 量
(%) 数量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89 426,501,559 426,501,559 无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94 43,007,400 0 无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5.45 39,472,188 0 无
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7 13,521,557 0 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未知 0.42 3,056,800 0 未知
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李晓苏 未知 0.28 2,025,600 0 未知
柯静 未知 0.21 1,500,000 0 未知
孙薇雯 未知 0.18 1,305,000 0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未知 0.14 1,050,000 0 未知
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未知 0.14 1,033,203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军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公司未能获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
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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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持续发挥技术、工艺、质量等优势,坚持“至诚至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为国防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375.01 万元,同比增长 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83.9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07%;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定改革发展信心,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多管齐下实现逆境突围,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2—收入》(简称“新收入
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财务指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