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20-02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 2579 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1,879,3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04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虞伟强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孙卫江先生、董事许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雪泉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2019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1,376,900 99.8389 502,413 0.161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 15,376,900 96.8360 502,413 3.1640 0 0.0000
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 15,376,900 96.8360 502,413 3.1640 0 0.0000
机构及支付其2019 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311,879,313 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 1-8 项议案。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叶苏群、王慈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