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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77 沪市 长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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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77: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8月17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9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6.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业(J66)。截至2018年8月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59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9月4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18年8月22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8年9月12日,并推迟刊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原定于2018年8月21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8年9月11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年8月21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周二)        《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挂网

  2018年8月28日    刊登《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周二)

  2018年9月4日    刊登《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周二)

        T-2日

  2018年9月1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一)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8年9月11日    网上路演

      (周二)

        T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8年9月12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8年9月13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8年9月14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周五)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2018年9月17日    结果和包销金额

      (周一)

      T+4日

  2018年9月18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二)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重要提示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42,155,37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长沙银行”,股票代码为“60157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长银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57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2,155,376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9,509,376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2,646,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73,382.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216.4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4,165.74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64,165.74万元。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9月12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长沙银行”,申购代码为“601577”。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7.99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09:30-11:30、13:00-15:00。2018年9月1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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