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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17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6-21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Shaanxi Beiyuan Chemical Industry Group CO., LTD.)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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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6,111.111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
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61,111.1112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一)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北元化工的
股份,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有北元化工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北元化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北元化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北元化工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 6 个月。
4、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
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有
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5、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
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
前,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 其他违法退市情形。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聚和投资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
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北元化工股份,
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2、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
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
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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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所持
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
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
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 其他违法退市情形。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
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北元化工
股份,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2、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
者本公司/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
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公司/本人因违反证券交
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公司/本人不
减持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
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
前, 本公司/本人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
前发行的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违
法退市情形。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
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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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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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北元化工的股份, 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有北元化工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3、北元化工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北元化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北元化工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者本公司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公司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公司不减持本
公司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5、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
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
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
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违法退市情形。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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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聚和投资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北元化工股份, 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者本企业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企业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企业不减持本
企业所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
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
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
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违法退市情形。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1、自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北元化工股份, 也不由北元化工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北元化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 1)北元化工或者本公司/
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 2)本
公司/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公
司/本人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3、若北元化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
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化工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本人不减持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北元化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
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