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的回复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问函》本人已收悉。
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经过全面认真的自查,本人认为:截至目前,本人作为上海大智
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
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