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21-05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拟收购爱豆科技 69.12%的股权,交易价款
5,874.9609 万元,同时对爱豆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2,000
万元,其中 292.802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07.1976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爱豆公司 7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能够完成交易尚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前,公司将不会推进
和实施本次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发展,拓展现有服务范围,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多样化服务需求,公司拟与吴建卫、胡玉欣、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上统称“乙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5,874.9609 万元人民币收购乙方持有的爱豆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豆科技”)69.12%的股权,同时对爱豆科技增
资 2,000 万元,其中 292.802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07.1976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爱豆科技 75%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吴建卫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营口路 866 弄
控制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胡玉欣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水郡长安 2 号院
最近三年任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CEO 及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LI CALVIN SIYU
注册资本:7507.127959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酒店管理、会议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自建房销售、租赁、房屋维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及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澳(南京)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50.1%,南京高威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 49.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9,315.99 万元,净资产 69,996.54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
收入 46,874.21 万元,净利润 1,600.85 万元。
(四)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35 号 C 栋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士达克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温世权持股 24.99%,戚麟持股 24.99%,崔举英持股24.99%,乔印军持股 24.99,无锡士达克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0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768.13 万元,净资产 13,768.1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
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06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沪宜公路 3818 号 2 幢 3158 室
注册资本:1244.41 万人民币
法定发表人:胡玉欣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6 日
营业期限至:2035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汽车技术、智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平台服务,平面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动车驾驶服务,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吴建卫 850 68.30546
2 胡玉欣 150 12.05391
3 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133.28 10.7103
4 无锡海盈佳投资企业(有限合 111.13 8.93034
伙)
合计 1,244.41 1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152.9094 75
2 吴建卫 276.9960 18
3 胡玉欣 107.3070 7
合计 1,537.2124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190.67 万元,负债总额
4,348.76 万元,资产净额 2,841.9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173.59 万元,净利润 15.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22.1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253.76 万元,负债总额
3,691.56 万元,资产净额 2,562.21 万元,2021 年 1-4 月实现营业收
入 6,471.57 万元,净利润-279.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
润-285.90 万元。
上述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
021170 号)。
爱豆科技持有上海懿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0%的股权,持有上海
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持有上海笃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0% 90% 100%
上海懿久保险经 上海阳昌保险公 上海笃笃医疗科
纪有限公司 估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主要产品和业务
1、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为保险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系统开发和运维服务,主要有“都保吧”和“笃笃医联”两个保险系
统产品线,其中:
都保吧是链接保险供给方、保险销售方和保险需求方的互联网智能系统,通过移动互联技术,结合人工智能、数据学习,使投保更加便捷和智能。
笃笃医联以医疗资源为核心,整合查勘、调查和医疗共享资源,全面服务于财产险、寿险和健康险公司。通过 IT 技术、大数据等科技的应用,实现保险理赔服务操作标准化和智能化,保证共享服务人员的作业质量。
这两个系统产品线采用微服务架构,实现功能的模块化,可以灵活组合和客户化,通过以下模式对外输出:
(1)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在“都保吧”和“笃笃医联”功能模块的基础上,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为保险公司定制特定场景下的应用模块。
(2)为旗下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提供系统开发、运维和对接服务。
(3)为其他保险经纪和代理公司提供业务和人员管理系统,爱豆科技提供定制化改造、系统运维等服务。
2、上海懿久保险经纪公司
上海懿久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开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再保险的经纪业务,主要通过下列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1)根据企业客户的保险需求,为企业设计保险保障方案(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并为企业寻找合适的保险公司承保。
(2)根据个人客户的需要,为个人客户寻找适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3)通过公司自营的网销系统向个人客户提供意外险、健康险
等保险产品,供客户选择及自助投保。
(4)为保险公司的重大业务寻找合适的再保险公司分保。
(5)向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保险咨询或顾问服务等。
3、上海阳昌保险公估公司
上海阳昌保险公估公司主要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为保险公司车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相关理赔案件的提供现场查勘、医疗跟踪、医疗审核、人伤调解、案件调查等理赔相关服务。
4、上海笃笃医疗科技公司
上海笃笃医疗科技公司未来主要开展寻医问药业务,负责“笃笃医联”寻医问药模块的落地运营,合作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为懿久经纪公司和阳昌公估公司提供医疗相关的支持。
(三)交易标的状况说明
爱豆科技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公司对爱豆科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74 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爱豆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爱豆科技申报的并经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21年 4 月 30 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2、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3、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