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作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股份”、“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东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320,13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861,657.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42.55 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2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2,000.00 万元(含 122,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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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收购首键药包75%股权项目 13,500.00 13,500.00
2 收购华健药包70%股权项目 11,025.00 11,025.00
3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 73,016.13 73,016.13
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
4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 12,744.22 12,744.22
化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714.65 11,714.65
合计 122,000.00 122,000.00
上述募投项目中,除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外,其
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2021年
11月 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11,694,146.29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411,694,146.2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收购首键药包 75%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股权项目
2 收购华健药包 70%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股权项目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
3 印刷智能工厂技改 730,161,300.00 730,161,300.00 146,057,051.53
搬迁建设项目
4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 127,442,200.00 127,442,200.00 20,387,094.76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1,102,853,500.00 1,102,853,500.00 411,694,1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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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42号)。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11,694,146.2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1年11月25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11,694,146.2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东风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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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超 李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