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情况以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29 号),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安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住所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 片
区,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6B1、B2 片区;邮政编码:515064。
修订为:
公司住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 片区,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邮政编码:515064。
(二)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44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33,440 万元。
修订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5,735,689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535,735,689 元。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3,440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3,440 万股,无其他
种类股份。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5,735,689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535,735,689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办理公司注册资本、住所的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