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进行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1,320,132 股,发行价格为 6.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861,657.37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0,138,342.55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全部到账。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9 号《验资
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2,000.00万元(含12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收购首键药包 75%股权项目 13,500.00 13,500.00
2 收购华健药包 70%股权项目 11,025.00 11,025.00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 73,016.13 73,016.13
3
项目
4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744.22 12,744.22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714.65 11,714.65
合计 122,000.00 122,000.00
上述募投项目中,除“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外,其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
三、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计划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73,016.13 万元用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
迁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向湖南福瑞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本
次增资完成后,湖南福瑞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同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 73,016.13 万元扣除增资资金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后剩余的 58,016.13 万元作为借款额度,在不超过该借款额度范
围内,将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提供给湖南福瑞专项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
借款期限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本次向湖南福瑞提供的借
款仅限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16775648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培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制品加工;纸制品、塑料制品、防伪电化铝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元) 持股比例
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合计 15,000.0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计)
营业收入 63,232.27 42,916.81
净利润 11,322.91 6,393.04
项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35.81 64,967.00
资产净额 30,614.16 37,007.20
五、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增资并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及借款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湖南福瑞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项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湖南福瑞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后,公司及湖南福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进行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对东风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东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东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东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