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苏州宜行
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3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新智地参与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行天下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
基金认缴总额的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宜行天下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咨询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作出决议将宜行天下的投资期延长 1 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经 2/3 以上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同意,可以延长有限合伙
的投资期、退出期和经营期限。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共计可以延长 2 次,每次可延长 1 年。
本次投资期延长 1 年后,宜行天下的经营期限维持 8 年不变,其中 3 年投资
期和 5 年退出期变更为 4 年投资期和 4 年退出期。各投资人在投资期延长期内按
退出期承担管理费,各投资人应分摊的管理费不因前述投资期延长发生变化。
二、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延长投资期后,宜行天下基金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没有额外增加公司成本。宜行天下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事项预计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