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5%以上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安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7,514,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约 3.8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 177,513,015 股及
网上申购中签的 1,000 股,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解除限售。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钢集团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642.88 万股,减持价格根据 市场价格确定。安钢集团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股东,根据其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前所做承诺进行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信息披露强制性规定的范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77,513,015 股
安钢集团 5%以下股东 177,514,015 3.82%
其他方式取得:1,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期 减持合理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股) 比例 间 格区间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3/2/28~ 自身经营需
安钢集团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177,513,015 股
46,428,800 股 1% 过:46,428,800 股 2023/5/28 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所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
钢集团就其所持中原证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声明如下:
1、将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增持或减持。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期间发行人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发行价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并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5%。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3、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4、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5、增减持行为违反了相关承诺的,增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安钢集团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安钢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中原证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提示
安钢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