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85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
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T-7 日)完成。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人(主承
销商)”)。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初步询价期间(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共有 87 家询
价对象管理的 237 家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其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人民币 23.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共 227 家,对
应申购数量之和为 151,940 万股。初步询价阶段提供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
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
询。
二、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本次 A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5,854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 3,170.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数量不超过 12,683.2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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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
民币 23.00 元/股-28.0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 2010 年市盈率水平为:
34.31 倍至 41.7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1.13 倍至 50.0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 A 股和 H 股发行后且 H 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41.84 倍至 50.9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 A 股和 H 股发行后且 H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 2011 年预测市盈率水平为:
22.05 倍至 26.8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
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43 倍至 32.1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
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 A 股和 H 股发行后且 H
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26.89 倍至 32.7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
的 201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 A 股和 H 股发行后且 H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有关本次发行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公告》和《网上路演公告》将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T-2 日)同时刊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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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登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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