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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0 沪市 绿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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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60133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事项,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如下:

    一、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

  (一)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现系绿色动力的控股股东,就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可转债及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企业将按照《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现系绿色动力持股 5%以上股东,就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可转债及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企业将按照《证券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

  1、如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绿色动力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绿色动力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绿色动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如认购,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绿色动力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减持绿色动力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绿色动力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绿色动力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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