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H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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