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17年11月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17-078、临2017-081、临2017-105号公告。
二、终止发行的原因
由于自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以来,国内债券市场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时机、融资成本以及公司的融资需求等,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采用其他融资方式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