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下
同)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4 年 10月 30 日起至 2025年 10 月 3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0月 30 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子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425,3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31.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04.9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24,926.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4 月 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21)第 0385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475.48万元。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91,532,82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3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787.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1.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815.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9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为 17,950.40 万元。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80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类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止。
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的现金管理授权(自 2024 年 1 月 12日起至 2025 年 1月 11日止)终止。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资金额度、投资期限及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投资产品种类,同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英利汽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英利汽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