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启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